1、徐家力(知识产权知名学者,中国社科院博士后、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观点:“红罐商品”包装装潢权属于加多宝,加多宝公司对“怕上火,喝王老吉”享有著作权。
装潢权为知名商品特有的,是禁止被他人擅自使用的超越专利权保护的独占使用权,装潢权也可以作为一个独占的权利,与商品紧密联系在一起。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固定的商标权和不固定的装潢权、包装权相分离了。广药把商标混为知名商品。作为加多宝来讲,“红罐”是企业家亲自设计的,应当受保护。
很多人都支持加多宝,我个人也有同感。被割裂的王老吉,一个是名称,另外一个是装潢,最后是整体上的商誉。王老吉用了这么多年,达到了知名的品牌,现在因为合同到期等各种原因,被割裂开。“怕上火,喝加多宝”是否是作品?如果构成作品,就必定受版权保护;反之,不受保护。把这几个字用特殊的设计,就可以进行登记,要有整体的设计。这是两个对象,加上字体、装潢,是按美术作品来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