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胜利教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观点:商标、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外观设计是相互独立的,不能混在一起,如果混在一起,就会导致法律的存在失去意义。
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不是一项权利,而是权益。红色的包装装潢实际上在合同中已有约定,因为双方已经约定不能使用对方的颜色,而红色易拉罐是加多宝设计并做了大量投入的一个很重要的包装装潢。那么,这个权益应归属于谁?根据“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道理,谁付出了劳动,谁就应该取得相关的权益。商品应该指饮料,但知名不知名,则由市场决定。
郑胜利教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观点:商标、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外观设计是相互独立的,不能混在一起,如果混在一起,就会导致法律的存在失去意义。
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不是一项权利,而是权益。红色的包装装潢实际上在合同中已有约定,因为双方已经约定不能使用对方的颜色,而红色易拉罐是加多宝设计并做了大量投入的一个很重要的包装装潢。那么,这个权益应归属于谁?根据“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道理,谁付出了劳动,谁就应该取得相关的权益。商品应该指饮料,但知名不知名,则由市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