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中国基金会4.20救灾行动自律联盟成立,自愿加入自律联盟的基金会成员已达41家,将联合制订《中国基金会4.20救灾行动自律联盟公约》。自律联盟的成立,是多年来基金会自律行动的自然延续和必然成果。
雅安地震72小时后,为贯彻《民政部关于四川芦山7.0级强烈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精神,响应中国慈善联合会《关于动员会员和社会各界救援雅安芦山地震灾区的紧急倡议》,基金会中心网即与多家基金会共同发起成立"中国基金会4.20救灾行动自律联盟"。截止2013年4月28日8点02分,自愿加入自律联盟的基金会成员已达41家,其中公募基金会29家,非公募基金会12家。
中国基金会行业在党和政府领导支持下自觉担当责任,奔赴抗震救灾第一线,还将配合政府承担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的艰巨任务。深受慈善组织公信力危机之苦的基金会同仁意识到,社会信任是基金会和整个慈善行业生存和健康发展的根本,而重拾信任需要行业共识和联合自律。事实上,早在2005年,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爱德基金会就共同发起了中国非营利组织自律行动,于2008年发布《中国公益性非营利组织自律准则》;2009年,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发出《中国非公募基金会自律宣言》;2010年35家基金会共同发起设立基金会中心网,以建设信息披露平台实质性地推动基金会行业的自律。此次中国基金会4.20救灾行动自律联盟的成立,是多年来基金会自律行动的自然延续和必然成果。
自律联盟成员机构一致同意,由中国扶贫基金会执行会长何道峰先生担任自律联盟临时召集人。自律联盟将起草《中国基金会4.20救灾行动自律联盟公约》,公约内容将对成员的救灾操作流程化和信息披露的内容、渠道、及时性、审计和问责的备查资料、以及成员合作与退出机制等内容做出明确阐述。联盟秘书处设立在基金会中心网。
灾难无情,人间有爱,公益无价。承载捐赠者爱心托付参与抗震救灾的中国基金会4.20救灾行动自律联盟成员,十分重视公益行业的公共利益性质,把自由结社和社会自治视同公益的根本基石。公益就是用私力介入公共利益,构筑公共空间,因此一定要用公开、透明、诚信、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来推动其工作,才能重建公众对公益组织的信心,使公共空间的构造真正具有公共利益的性质,在当前这种形势下才能恢复公众对公益社会的信心,在党和政府统一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下,与灾区群众共渡时艰,共同建设更加美好的家园和新生活,共同构建和发育中国的公民社会、和谐社会。